中省科技大会精神报告会举行 卢建军宣讲 王建利主持
作者:wcj 发表时间:2016-11-16阅读次数:3699 来源: 调整字体大小:
大 中 小
2016年11月15日,陕西省教育厅在机关一楼会议室举办中省科技大会精神宣讲报告会。陕西省科技厅厅长卢建军应邀作了宣讲报告,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主持会议。
陕西省教育厅中省科技大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场
卢建军传达了中省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,介绍了中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,并着重对《陕西省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规划》和《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》(“陕九条”)进行了政策解读。
卢建军介绍,省委省政府出台的《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(试行)》,含金量很高,对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。第一条重点解决的是科技成果处置过程中定价权问题。把定价权交给市场,由成果完成人及团队,通过市场的方式去定价、处置,无须审批。第二条解决的是配套收益权问题。鼓励成果完成人和持有人作为第一处置转化权人,在完成成果后积极推动转移转化,转移转化的收益不低于90%。第三条解决的是转化通道问题。主要是通过“四主体一联合”的形式,建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、需求主体、投资主体和管理主体,和高校联合开发的新型研发平台,推动企业与高校对接,打通知识创新、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的通道。第四条主要解决军民深度融合的问题。建立军民人才双向流动“人才池”,通过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“双导师制”,联合培养研究生,联建专业孵化器,推动军转民、民参军,军民融合创新发展。第五条是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,建立技术成果 “专利池”。同水平同领域的企业联盟、创新联盟,共同设立“专利池”,大家共享共用。第六条是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。重点支持孵化企业转化成果,按照成果转化的数量和孵化器的数量,给予优厚补助,发挥众创优势。第八条是先权后税财税政策。对于转化成果创办企业的省成果转化引导基金,就地转化的给予20%支持。最后一条是评价体系。将成果转化作为高校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,在符合职称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成果转化突出的人员,可以破格晋升职称,并且不占正常指标。
王建利指出,正确把握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任务、新特点、新要求,尽快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通道,意义重大,形势逼人。他对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几点要求:一是深刻领会“陕九条”等相关文件精神。不断强化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识,不断增强狠抓机遇、追赶超越的意识,使“陕九条”在本校落地生根、开花结果。二是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办法细则。根据中省系列文件精神,修订完善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,进一步理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,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。三是加强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。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全方位管理及服务体系,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、管理、法律、市场推介及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服务,完善从创新链到产业链的校内全链式贯通。四是探索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。全面实行分类评价的科技成果评价和激励机制,提高教师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和参与度。在职称评定中,增加应用型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的指标权重,激励更多科研人才加强对成果转化的重视和投入,鼓励学校科技成果在陕转化,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。
陕西省教育厅中省科技大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现场
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刘宝平,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,省属本科高校的校长,主管科技成果转化的校(院)长,科技处、财务处负责人等150多人参加了会议。与会同志一致表示,这次宣讲报告很及时,内容丰富,启发很大,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,打通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通道具有积极作用。
共0条评论,有3699人参与。
文明上网,理性发言
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本站立场。